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三、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包装容器转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药,保证急煎中药不可超过2小时。
五、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六、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七、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取药。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
九、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煎药人员严禁私自将剩余药液送人或自用。煎药室消耗用品(煎药袋、塑料袋等)严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药手套工作,做好个人卫生,严禁煎药手套与打扫卫生手套同用。
十一、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违反,按院内规定处罚。
十二、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点等,注意安全隐患。
十三、定期(一周)对煎药室所有墙面、棚顶、隐蔽处清洁。定期(一月)请后勤人员检查用水用、电路安全。定期(一月)维护设备仪器,保证起工作正常进行。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收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室人员收药后登记“煎药室取药记录本”、“煎药记录”。
三、待煎药物(群药)应当冷水浸泡4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四、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40-6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钟。
五、凡注明先煮、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1、先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煮沸30分钟再投入群药同煎。
2、后下药:应当浸泡不少与30分钟,在群药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3、另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与30分钟,煎药(沸煮后改文火)1-2小时,所煎的汁与方剂中其它药汁混匀后再分装。
4、烊化(溶化药):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5、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它药物同煎。
6、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物同煎。
六、“煎药袋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随同煎药袋、浸泡容器、煎药容器、包装药袋转移。
七、根据处置单留液体量要求包装打袋(如药量过多需浓缩至预定量),注意包装打袋前必须检查总阀门是否关闭,确认关闭方可包装打袋。包装打袋完毕清洗煎药机备用,煎药袋不可重复使用。同一方剂药物如需分两锅或更多锅需注意色差(目测)。如出现色差,查明原因,无误后需将所有药液混均包装打袋。
八、药物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块、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药物煎干或煎焦禁止使用。如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
九、煎药过程中必须带手套,以免烫伤,煎药用手套与打扫卫生用手套不可同用。
十、每天、每月,根据煎药单结帐(门诊收入、门诊药剂数、住院收入、住院药剂数、灌肠药剂数、泡脚药剂数、免费药剂数、受费药剂数、总药剂数、煎药单数量等)。
十一、如暂时没有所要煎药物,要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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