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巡课制度

时间:2024-10-28 16:19:42
学校巡课制度[此文共424字]

巡课制度

一、巡课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强化学生课堂规范,特制定此巡课制度。

二、巡查人员:

巡查时间

不定期巡课员

常务巡课员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备注:常务巡查员每节课巡查一次;不定期巡课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巡查一次。)

三、巡查人员要求:

巡查人员应定时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师生在课堂中问题,遇违反相关规定者,应予以及时制止,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及时处理。

四、师生规范要求:

1、教师在课堂上应遵守相关教育教学规定,不得迟到,接听电话或中途离开课堂。

2、教师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坐教。

3、教师中途不能安排学生离开课堂,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4、学生在课堂上应遵守课堂管理相关规定(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五、巡查过程中问题处理办法:

巡查人员对巡查过程中的问题应予以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具体如下:

1、学生在课堂上违纪由课任老师自行处理,或交由当天的值班教师协助处理;

2、教师不按相关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由年级部会同教导处共同处理;

3、学生或教师在课堂上遇重大事情无法当堂解决的,可交由年级部与教导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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