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4-10-22 16:35:25
【热门】代理合同集锦八篇[此文共21390字]

【热门】代理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理合同 篇1

广州途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出境旅游事业、进一步加强双方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及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甲、乙双方就互为代理出境旅游业务的操作规程达成共识并签订此协议。

一、资质的确认及遵循的原则

1. 招收的客人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所允许出境游的合法公民。

二、双方对旅游产品相关费用中所含的项目达成共识。

三、甲方在接受散客或团队报名之前应先与乙方电话确认定座,并尽快在签订旅游合同后将有效订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收到传真后应与甲方电话核对,并且及时书面传真确认。

四、甲方负责宣传、招揽及组织出境旅游的客源,其操作人员应:

1. 对出境旅游情况作详尽了解,熟悉乙方的旅游产品和业务操作程序。

2. 刊登的广告及宣传制品内容属实,但因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资料不实导致广告及宣传品不实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3. 向旅游者提供有效的旅游产品资料,并为其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咨询。

4. 甲方有义务告知旅游者关于接待方(乙方)的实际情况,并征得旅游者同意。

5. 甲方在销售乙方推出的旅游产品时,应向客人详细介绍旅游线路及相关内容,并向旅游者说明所报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遇客人有特殊要求时,甲方需询问乙方后方作回答,并传真确认。

6.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表明旅游者的需求和购买意向。

7. 甲方负责查验旅游者的旅游证件(护照)、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证件和所需资料交给乙方。

8. 甲方负责向旅游者说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及与出境游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等)。

9.甲方负责与旅游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甲方应根据<>中的规定,在出团前与乙方确认所有游览以及购物的细节,并在合同中标识清楚,同时应在合同中说明拼团及提示旅游者应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等事宜以及一切规定需要与客人明示的内容。

五、乙方负责安排、落实甲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乙方主要责任:

1.乙方应保证提供有利于甲方参与市场竞争的产品和价格,每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旅游线路、行程及其相应服务、报价、出团计划书、注意事项等。

2.乙方负责安排、落实甲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乙方有责任对旅游者的旅游证件(护照)、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并有责任使甲方及甲方的旅游者知晓当地的法律法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3.乙方在安排出境旅游团队时,必须与境外合法的、信誉好的境外接待社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境外接待社按照约定的团队活动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乙方及其委派的领队及导游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旅游管理规定及服务要求,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不得有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游览项目或缩短游览时间、增加或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等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不得强迫、变相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不得因游客拒绝参加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而拒绝提供服务,或以拒绝提供服务相威胁,不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游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如旅游中涉及购物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购物次数、时间安排购物,并对购物店出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如乙方因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或购物店商品质量等被游客投诉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偿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条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甲方应承担的责任除外),并对旅游者的安全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发时间、地点、团队总人数、机场接送团人员信息及注意事项的说明材料。

6.乙方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告之联系方式,乙方委派的领队及导游必须持有领队证或导游证。

7《出团通知书》及《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接待服务,不得单方面更改服务标准。在乙方接待服务中,如果未经游客书面认可的条件下,出现导游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更改服务标准,更改、增减景点等行为,乙方将被要求据实赔偿。

8.如出现游客投诉,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和解决投诉,尽量做到不把投诉带回甲方,并且在游程结束后和甲方进行电话沟通。如甲方因此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游客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投诉及纠纷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减少的收入损失等等。

9.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联系渠道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如因乙方、乙方工作人员、委派授权人员、关联人员等原因导致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甲方因此垫付或支出相关费用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每笔交易成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许擅自更改。

七、如果甲方发生临时人数变更或订单取消的情况,应先与乙方电话沟通确认,后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对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应尽可能降低损失,对于实际产生的损失,按照责任分别承担。

八、根据团队情况,双方可以互相商借持有领队证的领队带团,所派领队应符合领队的素质要求和服务要求,对旅游者必须一视同仁、尽心尽职。如旅游者投诉领队,经查实确系领队责任,将追究领队责任并要求派出方旅行社先行赔偿。

九、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双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十、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 因甲方过失或故意,造成乙方或客人直接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传递给客人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

3.遗失或损毁客人证件造成的损失。

十三、解除合同条款 ……此处隐藏18373个字……。(具体事宜可另议)

甲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老中医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乙方单独进行老中医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五、培训与指导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代理商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60%。

乙方的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专柜)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老中医品牌,或以老中医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老中医加盟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代理权。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养生道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商业模式,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专柜)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为维护加盟店(专柜)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老中医形象,乙方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老中医养生道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乙方加盟店(专柜)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营业员管理、会计处理、经营管理、货架陈列等各方面的指导,实施标准化管理。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专柜)的让渡与承继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专柜)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的权利。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专柜)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向甲方移交养生道会员登记名册;

归还老中医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老中医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老中医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专柜)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甲方因加盟店(专柜)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汕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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