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创新标兵事迹材料

时间:2024-10-22 16:30:09
警务创新标兵事迹材料[此文共1378字]

警务创新标兵事迹材料

邹文远,男,33岁,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目前在望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工作6年多来,多次获得年度“优秀公务员”, “个人嘉奖”,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邹文远同志始终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令行禁止、忠于岗位,开拓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实履行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勇于担当,做改革推动者。2015年以来,望谟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按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警务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担负了全省、全市公安机关“大部制及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接到任务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在县级层面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成立县公安局“大部制及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当时领导小组就设在指挥中心,时任县委常委、政法书记公安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改革全面工作,政委任副组长,负责主抓改革工作,邹文远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积极参与此次试点改革工作的调研、筹备、方案起草、信息报送等工作,经常熬更守夜、加班加点,并多次随局考察组远赴浙江、山东、云南等省先进县市公安机关学习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县情警情,先后草拟了《望谟县公安局“大部制”改革实施方案》及《望谟县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方案》初稿,在通过征求多方意见和局党委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终稿,经报县委改革办和省厅、市局改革办同意后,于2016年6月1日正式挂牌试运行。此次试点改革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改革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公安厅领导的批示表扬,改革经验在全国各级刊物上刊登转载推广。

求实求新,做开拓创新的践行着。邹文远同志自2016年作为“改革办”成员以来,就一直具体负责全局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并作为局改革办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县改革办的工作协调对接。每年从改革事项选题、调研、方案的拟定、改革事项的实施落地到改革经验的总结提炼,邹文远同志都全程参与。2017年,我局以“互联网+防控”为改革自选课题,以“松桃警事”警务宣传平台为载体,搭建了“互联网+宣传”平台,并建立了“望谟公安”公众号,通过科学统筹互联网信息资源,实时将公安机关中心工作、民警先进事迹等以图文、视频信息的方式推送到群众身边,传递警务资讯、展示警队形象,利用互联网宣传路径,围绕社会热点、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宣传,既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又发动群众,实现群防群治。其中“望谟警事” 每周一在望谟电视台首播,每周三在各大网络发布,如:腾讯网、优酷网、望谟公安微信、望谟网、微望谟、平安望谟微信、酷6网、乐视网等网络平台同步播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我局推行的“片区警务协作机制”改革,有效缓解了当前内设机构过多、警种划分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加大下沉到基层一线尤其是派出所的警力,强化基层职能,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效整合侦查部门警务资源,增强实战本领,提高攻坚能力,形成打击拳头,以情报信息为主导,以社区警务为载体,以群防群治为依托,形成打防控管一体化的新格局,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理顺工作机制,推进警务协作,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2019年我局自选改革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审批上做“减法”、服务上做“加法”、效能上做“乘法”,把改革工作中碰到的“痛点”打造成工作的“亮点”,通过创新办事举措、服务延伸、科技运用,多项新举措走在全市前列。其中我县首推的在派出所户籍窗口使用“满意拍”为群众办理身份证,大大节省了群众的办证时间和办证费用,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相关经验被多个市县借鉴推广应用。

《警务创新标兵事迹材料[此文共1378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