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检察机关同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的提案

时间:2024-10-22 16:29:33
建议检察机关同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的提案[此文共356字]

案由:我县学校周边的部分零售经营场所可能存在违法出售烟草制品、经营者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等行为,使得未成年人可轻易获得烟草制品,可能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建议:

一、检察机关对我县中小学周边的零售经营场所进行走访调查,查看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以及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的情况。

二、走访调查后,如发现上述情况,依法向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上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未成年人禁烟保护问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三、检察机关要通过法制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宣传,使未成年人禁烟意识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合力,共同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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